系統總覽

開啟或關閉系統


下列內容說明如何開啟或關閉系統。

開啟系統

  1. 請先發動引擎再開啟系統。
  1. 顯示安全警告時,請詳閱並點按確認
  1. 若要變更系統語言,請點按語言
警告
  • 基於安全考量,車輛行駛期間,部分功能可能遭停用。僅限在停車的情況下使用。請先將車輛停至安全的停車場所才能使用所有功能。如為手排車,如欲使用系統功能,請先拉手煞車。如為自排車,請排入「P」(停車)檔或拉手煞車。
  • 如系統發生音訊輸出或顯示畫面消失等故障,請停止使用。如在故障情況下持續使用本系統,可能導致起火、觸電或系統失常。
注意
  • 您可於點火開關處於「ACC」或「ON」的狀態下開啟本系統。引擎停止運轉的情況下,不可長時間使用本系統,否則可能耗盡電瓶電量。如預計長時間使用系統,建議發動引擎。
  • 如在熄火狀態下使用系統,會出現電池警示。引擎發動後,電池警示隨即會消失。
備忘錄
若要避免引擎發動後系統播放音量過大,請在引擎熄火前調整音量大小。您也能設定系統自動調低音量。在主畫面上,按下所有選單 > 設定 > 音效 > 系統音量高級音效並啟用發動時的音量限制

關閉系統

如行駛期間不希望使用系統,請長按中控面板的電源按鈕。
  • 系統顯示器和聲音隨即會關閉。
  • 若要再次使用系統,請點按電源按鈕。
待您熄火後,系統經過一段時間或在您打開駕駛座車門時隨即會自動關閉。
  • 根據車型與規格而定,一旦引擎熄火,系統可能也會關閉。